内鬼作祟 新余一公司半月被盗250吨铁矿石
2013-01-06 |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8629浏览
1月5日,得知公司员工内外勾结,在半个月时间里偷盗公司250吨铁矿石,新余市良山镇的吴某感叹家贼难防。
更改行车路线露马脚
2012年12月26日,新余市良山派出所民警在集中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行动中发现,良山一家公司(吴某经营的公司)雇佣的个体运矿司机严某的行为反常,有勾结企业员工、盗卖企业铁矿石的犯罪嫌疑。
经过调查,民警查明严某驾驶的是一辆东风牌翻斗车,其驾驶的运矿车多次改变正常行驶路线。
民警随后传唤严某到良山派出所接受讯问。在证据面前,严某很快交代了他勾结吴某公司员工刘某(押运员)、陈某(女,过磅员),合伙盗卖公司8车、总重250吨铁矿石的犯罪事实。民警连夜将刘某、陈某抓获归案。
内外勾结从中牟利
经审查,2012年8月,严某被雇用到吴某公司运输铁矿石,路线为吴某公司的采矿点至公司选矿厂,运一车铁矿石可获得210元运输费。但严某并不满足这种按劳取酬的赚钱方式,总想盗卖铁矿石牟取暴利。
经过两个多月的运矿,严某熟悉了运矿过程,但要想从中做手脚,还得拉拢内部员工。2012年11月中旬,严某在运矿过程中与押运员刘某混熟了,便把在途中将铁矿石运往其他地方卖掉的想法告诉了刘某。刘某开始不敢答应,但经不起严某的花言巧语,便答应与严某联手偷铁矿石。为保险起见,两人商定把过磅员陈某也拉入伙。
刘某承诺陈某,只要她开具一张假过磅单,就可获得600元的好处费。陈某觉得这事对她来说最简单不过了,于是满口答应。
半个月盗8车铁矿石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严某、刘某、陈某按计划作案,先后8次利用职务之便,将该企业8车铁矿石运至他处低价出售,非法获利1.5万元,其中严某分得赃款6600元,刘某分得赃款4800元,陈某分得赃款3600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良山警方刑事拘留。
关键词:
铁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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