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西某铁矿无证开采 严重扰民
2010-07-30 | 《中国联合商报》 | 11762浏览
近几年来,河北唐山市迁西县铁矿业发展迅速,该县为避免铁矿业的快速发展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于2008年3月召开了四大班子全体领导会议,并提出了科学办矿动员大会,开展了打击违法采矿、采选企业标准化建设等多项治理“战役”。目前,该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在实施之中,并且国家安监总局定于今年10月份将在迁西县召开全国现场会。
然而,在这一片大好形势下,《中国联合商报》却接到河北唐山市迁西县群众的举报称:“河北唐山市迁西县一违法矿点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居民区内违法开采铁矿石。昼夜不停的爆炸声及噪音,致使当地居民无法正常休息,附近房屋也不同程度受到破坏,部分居民的房屋玻璃被震碎,墙壁、屋顶被震裂。更为严重的是,该非法矿点的开采处距离村办小学只有20米之遥。当地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受到了影响,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没有得到治理。使当地百姓整日忍受着痛苦的煎熬,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日前,记者亲赴实地调查采访。
村庄20米处突现矿石开采点
记者根据举报,赶到群众反映强烈的迁西县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新利铁矿红石湾采区矿点开采现场。刚一进村记者就看到在离崔家堡子村村北居民房屋和崔家堡村小学约20米处,有一个近100多亩的露天开采矿点正在进行紧张地施工,挖掘机、钩机不停地发出阵阵噪声,拉矿石的车辆在不停得上下穿梭,运输车辆所走过的道路尘土飞扬,现场一片狼藉。记者走近时看到100多亩的开采现场,挖出了约40~50米的大深坑,显然此矿点已经开采很长时间了。
于是记者随机采访了当地几位知情的村民,有村民告诉记者:“此开采点已经被开采了近5年,矿主叫姜永龙,且这个矿是属私自开采的,没有任何手续。”
另有村民对记者讲述:“这个矿场占地100多亩,原来都是好耕地,前几年村民们不同意他们开采,他们强行霸占了这些耕地,造成现在几百户农民无地可种,土地也被严重破坏。原来村民自己家里打的井,饮用的都是地下水。因为他们开采铁矿石将地下水抽干了,导致全村饮水困难,只能从几百米外打井取水。开采矿石每天用炸药炸开矿石,爆炸声把房子震裂了,窗户上的玻璃都震碎了,甚至有的家里房体都变形了,造成有的家里屋顶漏水,这个矿场还紧挨着村里的小学,整日的爆炸声,使学校的学生无法学习,并且村民们每天都提心吊胆、担惊受怕。”
对此情况,迁西县委宣传部给《中国联合商报》的回复材料称:经与水务部核实,近年来,我县连续降水不足,地下水位埋深增加,村民自家饮用水井水位大幅降低,这是造成村民饮水困难的主要原因。但矿山生产过程中,为保证矿井正常生产,需要将巷中地下水抽出,对周边村民饮水有一定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利铁矿本着为民负责的态度,购置了2辆送水车……经村委会与矿方协商,由矿方出资为村民打自来水井,工程将于2010年7月底完工。
而对于学校的影响,迁西县委宣传部则称,新学校将于暑假过后学生转入新学校;在搬迁前,要求企业放炮时加强警戒,防止危及学校安全……。
采矿证过期 开采依旧
为了解该矿的真实情况,记者赶到了迁西县国土资源局。当记者的向该局办公室李主任说明了来意后,其经请示了有关部门的领导后,让记者找监察室刘立新了解情况,当记者拨通刘立新主任的手机时,刘却称上午没有时间让记者下午再来。
随后,记者如约来到了迁西县国土局监察室,但是刘立新却不在办公室;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但对方却不接电话。随后记者又找到了该局的矿管科的张宝发副科长,记者向其了解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的矿石开采情况,并向其了解该矿是否有政府颁发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张副科长却没有查到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矿点的开采许可证,并告诉记者说:“我们科长不在,有些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为了准确确认该矿点开采是否合法,记者向迁西县土地局核实,据记者了解,该矿原采矿权人为迁西县金厂峪机关新利铁矿,采矿证号为:1300000520146,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有效期限自2005年4月至2010年4月。2009年4月8日,迁西县金厂峪机关新利铁矿与迁西县上营乡复兴铁选厂(企业法人:曹福龙,系姜永龙代理人)达成采矿权转让协议。2009年12月8日,经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办理转让手续,现该矿采矿权人为曹福龙。矿区面积:0.4274平方公理,有效期自2009年12月8日至2010年4月30日。
迁西县土地局再给《中国联合商报》回复函中特意注明:“现该矿采矿权延续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显然,迁西县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复兴铁选厂到目前已无证开采达三个月之久。
无证开采 不能坐视不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规定,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本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令人感到费解的是,当地监管部门明知该矿企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延期手续还没有办下来,却继续违法开采生产,为何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并且该矿长期以来对村民的饮水、学校安全造成影响,经群众屡次举报,还能堂而皇之开采,那么,该企业开采前有没有进行过环评?如果进行了环评,这种环评又是如何出炉的?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然而,在这一片大好形势下,《中国联合商报》却接到河北唐山市迁西县群众的举报称:“河北唐山市迁西县一违法矿点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居民区内违法开采铁矿石。昼夜不停的爆炸声及噪音,致使当地居民无法正常休息,附近房屋也不同程度受到破坏,部分居民的房屋玻璃被震碎,墙壁、屋顶被震裂。更为严重的是,该非法矿点的开采处距离村办小学只有20米之遥。当地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受到了影响,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没有得到治理。使当地百姓整日忍受着痛苦的煎熬,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日前,记者亲赴实地调查采访。
村庄20米处突现矿石开采点
记者根据举报,赶到群众反映强烈的迁西县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新利铁矿红石湾采区矿点开采现场。刚一进村记者就看到在离崔家堡子村村北居民房屋和崔家堡村小学约20米处,有一个近100多亩的露天开采矿点正在进行紧张地施工,挖掘机、钩机不停地发出阵阵噪声,拉矿石的车辆在不停得上下穿梭,运输车辆所走过的道路尘土飞扬,现场一片狼藉。记者走近时看到100多亩的开采现场,挖出了约40~50米的大深坑,显然此矿点已经开采很长时间了。
于是记者随机采访了当地几位知情的村民,有村民告诉记者:“此开采点已经被开采了近5年,矿主叫姜永龙,且这个矿是属私自开采的,没有任何手续。”
另有村民对记者讲述:“这个矿场占地100多亩,原来都是好耕地,前几年村民们不同意他们开采,他们强行霸占了这些耕地,造成现在几百户农民无地可种,土地也被严重破坏。原来村民自己家里打的井,饮用的都是地下水。因为他们开采铁矿石将地下水抽干了,导致全村饮水困难,只能从几百米外打井取水。开采矿石每天用炸药炸开矿石,爆炸声把房子震裂了,窗户上的玻璃都震碎了,甚至有的家里房体都变形了,造成有的家里屋顶漏水,这个矿场还紧挨着村里的小学,整日的爆炸声,使学校的学生无法学习,并且村民们每天都提心吊胆、担惊受怕。”
对此情况,迁西县委宣传部给《中国联合商报》的回复材料称:经与水务部核实,近年来,我县连续降水不足,地下水位埋深增加,村民自家饮用水井水位大幅降低,这是造成村民饮水困难的主要原因。但矿山生产过程中,为保证矿井正常生产,需要将巷中地下水抽出,对周边村民饮水有一定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利铁矿本着为民负责的态度,购置了2辆送水车……经村委会与矿方协商,由矿方出资为村民打自来水井,工程将于2010年7月底完工。
而对于学校的影响,迁西县委宣传部则称,新学校将于暑假过后学生转入新学校;在搬迁前,要求企业放炮时加强警戒,防止危及学校安全……。
采矿证过期 开采依旧
为了解该矿的真实情况,记者赶到了迁西县国土资源局。当记者的向该局办公室李主任说明了来意后,其经请示了有关部门的领导后,让记者找监察室刘立新了解情况,当记者拨通刘立新主任的手机时,刘却称上午没有时间让记者下午再来。
随后,记者如约来到了迁西县国土局监察室,但是刘立新却不在办公室;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但对方却不接电话。随后记者又找到了该局的矿管科的张宝发副科长,记者向其了解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的矿石开采情况,并向其了解该矿是否有政府颁发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张副科长却没有查到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矿点的开采许可证,并告诉记者说:“我们科长不在,有些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为了准确确认该矿点开采是否合法,记者向迁西县土地局核实,据记者了解,该矿原采矿权人为迁西县金厂峪机关新利铁矿,采矿证号为:1300000520146,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有效期限自2005年4月至2010年4月。2009年4月8日,迁西县金厂峪机关新利铁矿与迁西县上营乡复兴铁选厂(企业法人:曹福龙,系姜永龙代理人)达成采矿权转让协议。2009年12月8日,经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办理转让手续,现该矿采矿权人为曹福龙。矿区面积:0.4274平方公理,有效期自2009年12月8日至2010年4月30日。
迁西县土地局再给《中国联合商报》回复函中特意注明:“现该矿采矿权延续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显然,迁西县金厂峪镇崔家堡子村复兴铁选厂到目前已无证开采达三个月之久。
无证开采 不能坐视不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规定,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本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令人感到费解的是,当地监管部门明知该矿企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延期手续还没有办下来,却继续违法开采生产,为何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并且该矿长期以来对村民的饮水、学校安全造成影响,经群众屡次举报,还能堂而皇之开采,那么,该企业开采前有没有进行过环评?如果进行了环评,这种环评又是如何出炉的?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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