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归属
本平台(指“今日铁矿”网站 www.tiekuangshi.com、tiekuangshi.cn 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含订阅号与服务号)、微信小程序,运营主体为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载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情数据、价格指数及价差监控数据、行业资讯、市场分析文章、图文设计、页面版式、程序代码等,其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均归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上述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本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二、许可与限制
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下列行为:
1. 转载、摘编、复制、传播本平台内容;
2. 镜像、抓取、采集、存储本平台页面及数据;
3. 对本平台内容进行修改、翻译后使用;
4. 将本平台行情数据或指数数据用于商业转售、二次分发或开发衍生产品;
5. 以其他方式损害本平台合法权益的使用行为。
如因合理需要确需转载或引用,请通过客服邮箱 kefu@tiekuangshi.com 提出书面授权申请,并注明拟转载内容的名称/范围、用途、传播渠道及期限;经本平台审核同意并按要求注明来源后方可使用。
三、第三方内容与数据
用户在本平台发布的文章、评论等信息内容,其著作权归该用户所有;用户发布即视为授予本平台为站内展示、存储与检索所必需的非独家许可。本平台无权亦不会将用户内容用于其他未经授权的用途。
境内外第三方指数机构公开发布的价格指数及其他合作来源的内容,其权利归属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引用时依法注明来源,仅为向用户提供行业参考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四、标识与商标
“今日铁矿”及相关文字、图形标识均为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商标或标识。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商标、标识,或以易引起混淆的方式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标识。
五、侵权投诉与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平台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客服邮箱 kefu@tiekuangshi.com 发出通知,通知应包含:投诉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权属证明;侵权初步证据及被投诉内容的具体位置URL(链接);关于陈述属实的真实性承诺书。
本平台经审核成立后将及时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并将通知转送相关用户。被投诉用户可在收到转送通知后七日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及证据;本平台将该声明转送投诉人,投诉人自收到转送声明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本平台可恢复相应内容。
对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他人损失的,由通知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认定重复侵权的用户,本平台有权终止对其提供服务。
六、免责
本平台在能力范围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但不对平台内全部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与适用性作出担保;所载信息均不构成交易建议。如存在侵权或错误内容,一经通知,本平台即依法予以处置。
七、其他
本声明如有更新,将在本页面公布并以更新后的版本为准。本声明未尽事宜,适用《用户服务协议》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本声明由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是“今日铁矿”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 www.tiekuangshi.com 及 tiekuangshi.cn、“今日铁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含订阅号与服务号)及微信小程序,以下统称“本平台”)的运营者,也是本平台所涉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将以高度审慎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含工业和信息化部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治理相关要求),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重点提示】请您在使用本平台任何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重点阅读加粗或标注“【重点提示】”的条款。一旦您开始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已理解并同意本政策所描述的信息处理方式;对于需要单独取得您同意的处理活动,我们将在相应场景下另行征得您的同意。本政策与《用户服务协议》共同构成您与我们之间的约定;如两者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存在不一致,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未规定的事项,按《用户服务协议》执行。
目录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三、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五、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信息 六、您的权利 七、未成年人保护 八、政策的更新 九、如何联系我们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适用范围
1. 本政策适用于本平台各端(网站、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向您提供的全部产品与服务。
2. 本平台为铁矿石行业垂直信息服务平台(B2B 信息服务性质),不直接经手网上交易资金。您与其他用户之间开展的实际交易行为及其信息披露,请自行审慎判断;该等交易相对方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不属于本政策的规范范围。
(二)定义
1. 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 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待确认:本平台现有业务是否实际收集敏感个人信息;如仅涉及企业认证经办人身份信息等,将依法在收集前另行取得单独同意。】
3. 个人信息处理者(下称“处理者”,本政策中即“我们”):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即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 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5. 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经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重点提示】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只收集实现业务功能所必需的最少信息,并将信息种类与处理目的一一对应。下述信息的收集均需取得您的同意(法定豁免情形除外)。
(一)账号注册与登录
1. 处理目的:创建账号、身份核验、登录态维持。
2. 信息种类: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及邮箱验证码。
3. 若您选择完善账号资料,可自愿提供昵称、头像;如您不提供,不影响核心功能使用。
(二)实名认证(个人实名认证与企业实名认证)
1. 个人实名认证
(1) 处理目的:核验以个人身份使用特定功能(如发布供需挂牌信息)的用户的真实身份。
(2) 信息种类: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或身份证件影印件等身份核验信息。
2. 企业实名认证
(1) 处理目的:核实发布主体的经营资质与真实性,维护供需信息的可信度。
(2) 信息种类: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影印件;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必要的身份核验信息。
3. 【重点提示】个人身份核验信息以及经办人身份核验信息可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仅在完成实名认证之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并在收集前依法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认证完成后按最短期限留存或去标识化处理。
(三)供需挂牌信息发布(供需广场)
1. 处理目的:发布、存储、展示与检索供需信息,帮助信息被其他用户查看。
2. 信息种类: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企业名称,以及您主动填写的供需内容。
3. 【重点提示】您发布的挂牌信息将对平台用户公开展示,其中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将被其他访问者查看。请您仅在必要范围内提供上述信息,避免过度披露。如您希望撤回某条挂牌信息,可按本政策第六条的方式操作删除。
(四)付费服务咨询(VIP会员、数据定制)
1. 处理目的:受理会员开通/续费需求(目前多为线下办理)、响应数据定制咨询。
2. 信息种类: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及职位等商务联系信息。
(五)广告投放洽谈
1. 处理目的:对接和处理广告合作事宜。
2. 信息种类: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名称。
(六)自动收集的技术信息
1. 处理目的:保障网络与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优化产品体验、统计分析使用情况、识别异常访问。
2. 信息种类:
(1) 日志信息:IP 地址、浏览器类型与版本、访问日期和时间、浏览记录与停留时长、页面操作记录、搜索关键词;
(2) 设备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及版本、唯一设备标识符(如 IDFV/OAID 等去标识化标识符)、屏幕分辨率、网络状态;
(3) 经去标识化处理的用户标识:在微信小程序场景下,通过微信开放接口获取的去标识化的用户标识信息(如 OpenID)。
3. 我们不会将上述技术信息与您的身份信息结合用于超出上述目的之外的用途;搜索关键词等浏览行为数据仅用于向您展示行业资讯、行情内容的相关性优化,不用于个性化广告定向(如后续启用个性化推荐,见第六条关于拒绝方式的规定)。
(七)征得同意的例外情形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在下列情形中,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取得您的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一)功能分类
1. 严格必要型 Cookie 及本地存储:用于登录状态保持、会话标识、防止跨站请求伪造等,关闭后可能导致相关功能不可用。
2. 功能偏好型 Cookie:用于记忆您的语言偏好、浏览设置等,提升使用便利性。
3. 分析统计型 Cookie 及同类技术:帮助我们统计访问量、分析用户使用习惯,以改进产品与服务。
(二)管理与关闭
1.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APP 设置管理或清除 Cookie 与本地存储数据。
2. 【重点提示】若您关闭严格必要型 Cookie,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登录或使用部分依赖登录态的功能;关闭其他类型的 Cookie 不影响基础服务,但可能影响使用体验。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重点提示】我们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对第三方数据的对外流动实行分类管理,仅在下列合规路径下进行。
(一)委托处理
为实现客户服务、消息推送、短信发送、云存储等服务目的,我们可能委托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受托方处理相关信息。我们会与受托方约定处理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受托方的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委托关系终止后,要求受托方返还或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二)共同处理
如存在由我们与第三方共同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场景,双方将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向您告知共同处理相关安排。截至本政策发布之日,除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运营所依托的腾讯开放平台提供的底层能力外,【待确认:是否存在其他共同处理安排】。
(三)共享
1. 法定共享:基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如法律法规、有权机关的生效文书或指令),我们可能有必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在此情形下,我们将依法核对请求方的法律依据,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告知您。
2. 业务必要共享:限于为您提供服务之必需,向您明示同意提供联系对象的服务相对方提供必要的联系人信息等。
(四)转让
1.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下列情形除外:
(1) 事先告知您受让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2) 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向受让方告知处理目的与方式,要求其继续履行本政策及法律规定的保护义务;处理目的、方式发生变更的,将重新依法向您告知并取得同意。
(五)公开披露
1. 原则:我们不会主动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依法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
2. 例外:经您单独同意且已告知披露的接收方身份、联系方式、处理目的与方式时予以披露;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披露的情形(如法定公示义务)。
(六)跨境传输
【重点提示】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本平台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存储于中国境内,不向境外传输。如未来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我们将依法履行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等必要程序,并向您单独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以及您行使权利的方式与程序,同时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五、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信息
(一)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体存于具备资质的境内云服务商机房)。
(二)存储期限
1. 【重点提示】我们仅在为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留存义务(如《网络安全法》要求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2. 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停止运营、您的账号注销或信息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账号注销后的留存仅限于履行法定义务、处理争议所必需的范围,届时相关数据将被隔离保存。
(三)安全措施
1. 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存储与传输(如 HTTPS)、访问控制与权限分级、日志审计、备份与容灾机制等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技术手段。
2. 组织措施: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对员工开展定期培训,并对接触个人信息的岗位实行最小授权原则。
(四)安全事件处置与责任承担
1. 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可能导致您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我们将通过站内消息、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您,告知事件情况、可能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以及您可以采取的减轻危害的建议。
3. 【重点提示】对于因我方违反法律或本政策约定造成您的损失的,我们将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非因我方过错导致的损害,我们将依照公平原则和法律既定规则处理,而非一概免除责任。
六、您的权利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的规定,您就您的个人信息享有如下权利:
(一)查阅与复制
1. 您可以登录本平台“账号设置—个人资料”页面查阅您的账户基础信息(昵称、头像、绑定手机号/邮箱)及其登记内容。
2. 对于无法在线查阅的信息,可通过第九条所列渠道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我们将在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内响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您有权请求复制您的个人信息;根据您的请求查阅、复制的个人信息涉及其他个人合法权益且有必要的,我们将在核实后在合理范围内提供。
4. 关于可转移权(携带权):当国家关于个人信息可转移的条件、标准成熟且适用于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将按国家规定为您提供转移服务。
(二)更正与补充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信息有错误或不完整时,您有权请求更正、补充。可在相关功能页面直接修改的内容(如昵称、头像、联系方式)可自行更新;无法自行修改的,请通过客服渠道申请,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于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三)删除
在下列情形下,您有权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 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 我们停止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 您撤回同意;
4. 我们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下我们未及时删除的,除难以删除的可停止处理外,我们将依法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此外,如您希望删除某条供需挂牌信息,可直接在发布管理页面操作或联系客服协助删除。
(四)撤回同意
基于您的同意处理的个人信息,您有权随时撤回该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已作出的同意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您可以通过注销账号、关闭相应权限/订阅、联系我们等方式撤回同意。请注意:撤回同意可能导致部分依赖该信息的功能无法使用。
(五)注销账号
1. 您可以在 APP 内“我的—设置—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入口自助发起注销,也可以通过客服热线400-686-3137申请注销。
2. 注销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并在完成法定留存义务范围核查的前提下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注销是不可恢复的操作,请您谨慎行使。
(六)要求解释说明及拒绝自动化决策
1. 您有权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2. 【重点提示】若我们后续利用个人信息开展自动化决策(例如基于使用情况的自动化排序展示),将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向您说明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您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同理,如启用个性化推荐,平台将一并设置显著的“关闭个性化推荐”选项,关闭后仍向您提供基础服务,仅推荐内容不再基于您的个人特征进行个性化选择。
(七)行权渠道与身份核验
1. 为保障信息安全,我们在受理上述权利请求前需核验您的身份(如注册手机号验证码核验或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我们将在核验完成后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情形复杂的可延长一次(最多再延长 15 个工作日),并将向您说明理由。
2. 对同一账号的权利请求,合理次数内免费;无正当理由反复、超量申请的,我们可以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
3. 无正当理由拒绝您行使权利请求的,我们将在答复中说明原因并告知救济途径。
(八)近亲属权利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合法、正当的利益,可以依法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具体请通过第九条渠道联系办理。
(九)救济途径
如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
1. 向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投诉(见第九条),我们承诺自收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2. 向本平台所在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网信部门及其他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
3. 就个人信息权益所受侵害,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政策引起的争议解决事宜,《用户服务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协商不成的,可向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成年人保护
1. 本平台是面向铁矿石行业经营主体的 B2B 信息服务平台,不对未成年人开放注册和使用服务。注册用户应确保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已获得监护人同意、具备合法使用资格的经营主体经办人员。
2. 我们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若您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使用了我们的服务或提供了个人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3. 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一经确认将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个人信息的规定执行(包括取得监护人单独同意等)。
八、政策的更新
(一)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适时修订。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本政策享有的权利。
(二)我们将在本政策变更生效前,在本平台显著位置以公告方式通知您,并在部分场景下通过站内信等方式送达变更提示。
(三)重大变更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变更(如新增交易功能)、处理目的与处理方式的重大变化、共享或转让的对象类型发生变化、用户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价显示高风险等。
(四)凡涉及新的收集行为、扩大使用范围或新增对外提供情形的,我们会在收集之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重大变更将再次以弹窗、公告等方式取得您的同意后方可生效。
九、如何联系我们
(一)如果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要行使第六条项下的权利,可通过以下渠道与我们联系:
1. 客服热线:400-686-3137
2. 官方客服邮箱:kefu@tiekuangshi.com
(二)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并完成身份核验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版本号:V2.0 | 发布日期:2026-07-01| 生效日期:2026-08-01
【重要提示】在使用“今日铁矿”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以及法律适用条款为代表的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上述条款可能对您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若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本协议载明的客服渠道向我们咨询;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请不要注册账号或使用本平台服务。
当您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注册流程(即提交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并通过验证码验证)、勾选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约定的约束。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基础定义
1.1 本平台/今日铁矿:“今日铁矿”是由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铁矿石行业垂直信息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 www.tiekuangshi.com 及 tiekuangshi.cn、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含订阅号与服务号)、微信小程序及其相关的网页端功能模块。“今日铁矿”在本协议中亦指运营主体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身。
1.2 用户/您:指经注册程序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或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中统称“您”。
1.3 账号:指您因完成注册程序而获得的用于登录和使用本平台的凭证(包括关联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密码、验证方式等登录要素的组合)。
1.4 实名认证:指本平台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核验的机制,包括个人实名认证与企业实名认证。个人实名认证指您以个人身份使用特定功能时,按照平台要求提交本人真实身份信息,经由平台核验确认的过程;企业实名认证指您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使用供需信息发布等特定功能时,按照平台要求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材料及相关授权文件,经由平台核验确认的过程。
1.5 网站规则:指本平台发布的与本协议不冲突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隐私保护协议》、平台公告、活动规则、操作指引及各个频道页面的使用说明等本平台发布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1.6 VIP会员:指向本平台支付相应对价后,在有效期内可享用对应会员权益的用户身份,具体权益范围以平台VIP页面当时展示和说明的内容为准。
1.7 供需信息:指您通过本平台“供需广场”等功能发布的有关铁矿石等产品或矿权的供应、采购、求购等挂牌信息。
第二条 本协议项下的信息服务
2.1 本平台系铁矿石行业垂直信息服务提供者,核心服务包括:
2.1.1 行情数据信息服务:包括市场价格频道(国产矿报价、港口现货报价、钢厂采购价、现货平台成交等信息类别)、价格指数频道(展示境内外第三方指数机构公开发布的价格指数信息及本平台自有指数、价差监控信息等);
2.1.2 行业资讯与市场分析:包括行业新闻、调价资讯推送、市场分析文章等信息内容(部分栏目需开通VIP会员方可阅读全文);
2.1.3 供需广场:为您提供供应/采购挂牌信息的发布、展示与查询通道,本平台不对信息发布方与浏览方之间的任何接触、沟通或交易提供撮合、引荐或中介服务;
2.1.4 其他付费或增值服务:包括数据定制、广告投放、信息订阅等服务,多数可通过线下联系客服办理;
2.1.5 平台自有技术服务项下的辅助性功能。
2.2 本平台不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不为任何具体的商品买卖交易行为提供交易平台媒介,不参与用户之间的任何磋商、缔约与履行。
第二章 协议的范围与生效
第三条 协议的构成
3.1 本协议、《隐私保护协议》以及本平台已经发布或未来可能发布的各类公示规则共同构成您与本平台之间的完整约定。
3.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3 您承诺已具备订立本协议所需的法律资格:如您是自然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您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或使用本平台,须获得该主体的有效授权,并由该主体对本协议的遵守承担责任。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
4.1 本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适时修订本协议。
4.2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协议变更后本平台将在平台显著位置公告,并自公告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如变更涉及您的重大权利义务调整,我们将提前不少于7天发出公告并给予合理过渡期。
4.3 若您在协议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若您不同意修订内容,应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并可依法注销账号。
第三章 账号的注册与管理
第五条 注册资格与注册方式
5.1 注册资格:您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获得内部有效授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指导下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5.2 注册方式:您可以使用本人持有的中国大陆手机号码或常用电子邮箱,通过接收并输入验证码的方式完成注册,注册时应按提示设置密码或其他安全验证方式。
5.3 信息真实性义务:
5.3.1 您在注册时提供的信息以及后续补充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5.3.2 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新;因信息陈旧导致无法收到通知、无法正常使用服务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5.3.3 您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不得盗用他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进行注册。
第六条 账号的使用与管理
6.1 账号保管责任: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验证码等登录要素,并对利用该账号及登录要素从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您的保管不善、主动泄露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但本平台存在过错的除外。
6.2 发现账号被盗用时的补救:如您发现账号被未经授权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我们将在核实后协助您采取冻结、修改登录要素等措施,但不对我们在合理处置时限内已经发生且非因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6.3 实名认证:您在发布挂牌信息前,应按规定完成个人实名认证;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发布挂牌信息的,还须完成企业实名认证。您应确保提交的身份信息及资质证照真实有效;认证信息变更、失效时应及时办理更新。
6.4 账号借用与转让限制:本账号仅限您本人(或经认证的企业)使用,未经本平台书面许可,您不得以出租、出借、出售、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账号提供给第三人使用。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您承担。账号项下的会员权益仅限本人使用;因账号转移或共享导致的会员权益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6.5 未成年人与企业授权注册:
6.5.1 本平台并非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产品,不建议未成年人使用本平台;未成年人确有必要的,应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
6.5.2 以单位名义注册使用的,该单位应确保相关使用人员已获正式授权,授权范围内的操作视同该单位行为。
第七条 账号的注销
7.1 您可以通过APP内“我的—设置—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入口自助申请注销账号,也可以通过客服渠道办理。注销账号属于您的自由权利,本平台将依据相关规则的流程予以办理。
7.2 注销后果:账号一旦注销,将不可恢复;您将无法再使用该账号登录及享受本平台相应的服务,会员权益及尚未到期的付费服务等将同时失效。涉及退费事项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处理。
7.3 数据处理:账号注销后,本平台将依法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因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留存的数据(如交易凭证、涉诉资料、税务凭证等)本平台有权依法留存,留存期间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章 平台服务内容与服务规范
第八条 服务的一般说明
8.1 信息服务性质:本协议项下各频道的行情数据、价格指数(含第三方指数)、行业资讯、市场分析文章、调价资讯等,均为一般性行业信息参考内容。
8.1.1 本平台提供的一切行情数据与市场信息均仅供您作为行业经营活动的参考资料,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要约、要约邀请、商业推荐或交易依据,亦不代表本平台对市场价格走势作出任何预测或承诺。您基于上述信息作出的任何商业决策及其后果,由您自行判断并承担。
8.1.2 第三方指数系指由境内外第三方指数机构公开发布的价格指标数据。相关数据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归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的引用仅为行业研究参考之用,具体释义以原发布机构公布的规则为准。
8.2 信息发布展示服务的性质:供需广场项下,本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供求信息的发布、存储、展示与检索的技术服务。本平台不参与亦不促成您与其他用户之间的任何沟通、磋商或交易,不对任何用户的资信、履约能力作任何形式的背书或推荐;用户因自行联系线下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本平台无关。
8.3 服务中断与维护:因系统维护升级、故障检修、设备更换等原因,本平台可能暂时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并将尽可能提前公告或及时通知;维护升级恢复正常的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8.4 服务变动的特别约定: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性,本平台有权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增设新功能、暂停或终止个别功能模块;对于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本平台有权予以调整或停止,并将以公告等合理方式告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不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用户行为规范
第九条 合法合规使用
9.1 您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条 正面义务
10.1 您在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应遵守如下正面义务:
10.1.1 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及时更新;
10.1.2 遵守平台合理的操作流程和频率限制;
10.1.3 对自己发布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确保发布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10.1.4 妥善保存与本平台往来过程中的凭证资料。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负面清单
11.1 除依法享有或行使法定权利外,您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1.1.1 实施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1.1.2 未经本平台书面许可,使用自动化脚本、爬虫等程序或者技术手段,对本平台的行情数据、资讯文章及其他内容进行批量采集、抓取、镜像存储或者用于训练机器学习模型;
11.1.3 对本平台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其他试图获取源代码的行为;
11.1.4 发布虚假的供应/采购挂牌信息,或冒用他人资质、虚假认证、重复恶意挂牌等方式干扰本平台正常运行秩序;
11.1.5 利用技术手段批量注册账号、刷取权限、绕过访问限制、干扰服务器正常运行的;
11.1.6 将本平台数据对外转售、打包传播,或将本平台服务所呈现的报价、指数信息直接商用转载的;
11.1.7 利用本平台非法收集、存储、使用、披露他人个人信息的;
11.1.8 侵犯本平台或任何第三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11.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11.2 若您违反上述规定,本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十二章约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我们将依法追究并向司法机关报告线索。
第六章 供需信息的发布、展示与免责
第十二条 发布规则
12.1 发布前提:您在供需广场发布挂牌信息的,应事先完成个人实名认证;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发布的,还须完成企业实名认证并提交相应资质材料。未经认证或认证失效的账户,不得发布挂牌信息。
12.2 信息要求:
12.2.1 所发布的供应/采购挂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品名、规格、品位、数量、价格区间、交货地点(如涉及)、联系方式等关键要素应如实填写;
12.2.2 不得虚构库存、伪造成交记录、误导性陈述或作重大遗漏性说明;
12.2.3 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流通的商品、服务的供求信息;
12.2.4 不得发布与铁矿石及行业上下游业务无实质关联的广告、垃圾信息。
12.3 平台审核权:本平台有权对您发布的挂牌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涉嫌违法违规或与主题不符的内容,有权不予展示、删除或屏蔽,并通知您(必要时可视情况通知)。我们的审核属于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措施,不免除您对信息真实性所负的责任。
第十三条 平台地位声明与免责
13.1 明示的平台地位:本平台仅为供需信息的发布、存储、展示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的信息发布平台。挂牌信息均为用户自主提交,本平台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不作实质审查或担保。
13.2 本平台不对信息发布方与浏览方之间的接触、沟通、磋商或交易提供撮合、引荐或中介服务。您与通过本平台获取信息的交易相对方之间就货物质量、价款、数量、交货、履约保证等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属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范畴,应由各方自行协商解决。除因本平台自身过错造成损害的情形外,本平台不因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您和相对方可以请求本平台协助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3.3 基于挂牌信息开展线下交易所形成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损失、货物瑕疵、诈骗风险等),请您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后再行决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本平台无关。
第七章 付费服务与费用
第十四条 付费服务订购
14.1 付费服务类型:主要包括VIP会员订阅服务、数据定制服务、广告投放服务、信息定制化服务等。
14.2 订购流程:您可以通过线上页面购买或通过客服热线400-686-3137、客服邮箱kefu@tiekuangshi.com等线下渠道联系客服办理。订购完成、款项支付到位之后方视为付费服务订购成功。
14.3 有效期:VIP会员服务有效期自您成功订阅之日起计算至届满之日止;期满后服务自动终止。是否采用自动续费模式,以订购页面提示为准,涉及自动续费的将单独明确告知续费周期、金额、扣款时间、取消路径等关键信息,未经您明确同意不得默认开启自动续费。
14.4 发票:如您申请开具发票,可以联系客服并提供开票信息,由平台按税务有关规定开具。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与退费原则
15.1 收费标准调整在先原则:本平台调整收费标准前将提前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向您送达合理期限的预告;已支付费用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服务不受收费标准调整影响。
15.2 退费原则:
15.2.1 因本平台原因导致付费服务无法继续提供或未达到基本承诺的服务状态的,您有权申请退款,本平台根据已使用期间对应的比例核算退还剩余费用;
15.2.2 由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已经实际消耗、下载或获取的数据产品类服务原则上不支持退款,具体退费细则以订购页面及客服确认的书面说明为准;
15.2.3 退费金额将退回至原支付渠道或您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15.2.4 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而被本平台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专项合同另行签订原则
16.1 数据定制、广告投放等标的金额较大或含有个性化安排的服务,另行签署书面合同并遵照执行;本协议与该专项合同冲突之处,就该笔服务而言以专项合同为准。
16.2 广告投放内容:广告主应当保证投放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并对其合法性负责;本平台仅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范的前提下为您展示该信息。
第八章 用户发布内容的权利与许可
第十七条 权利保留与许可范围
17.1 权利保留:您在平台上自行撰写、上传并发布的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分析思路、您的原创报价等),知识产权归您或您的合法权利人所有;本平台承诺不会以此为据侵占您的署名等精神权利。
17.2 必要许可授权:
17.2.1 为实现信息发布、站内展示、搜索检索、便于其他用户正常浏览的功能目的,您同意授予本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针对您发布内容的非独家使用许可,许可范围限于:(1)在本平台各端口(网页、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等场景)进行展示与传播;(2)为适应不同设备的展示而进行格式转换;(3)结合关键词检索的需要,摘录部分文字片段生成摘要;
17.2.2 本平台基于上述目的对您发布内容所为的处理,不再另行收取报酬,也不构成本平台超出上述许可范围的任何使用权主张。
17.3 引用标注:在实现必要许可的前提下,如果本平台对您发布的内容作出编辑整理、汇总报告,会尽最大可能在适当位置标示来源与作者信息。
第十八条 内容删除后的处理
18.1 在您删除相关内容之前,若该等内容已经被转发或扩散至本平台之外的场所的,本平台在技术上难以控制其对您造成的影响,请您知悉。
18.2 许可撤回的通知期:您如撤回第十七条所述之许可,可通过客服邮箱提出书面通知;自本平台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本平台将停止进一步的新增传播使用,但已依法发布且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历史内容不因此当然删除(依法律法规应当删除的除外)。
第九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九条 平台内容与整体权利
19.1 本平台整体(包括但不限于网页设计、界面布局、栏目架构、程序代码、logo、标识、文案、板块命名、自有行情数据与自有价格指数及衍生图表)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除另有声明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归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传播上述内容。
19.2 数据权益声明: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许可,任何用户或者第三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9.2.1 通过机器人、爬虫等技术手段批量抓取、复制、存储本平台的行情数据、报价信息、指数数据及资讯文章;
19.2.2 对本平台全部或部分页面进行镜像、转载、转贴或建立指向性数据库;
19.2.3 将本平台提供的数据用于转售、二次分发或者其他商业用途;
19.2.4 去除本平台的内容标示、版权声明后另行发布的。
违反上述规定的,本平台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9.3 用户知识产权承诺(事前避免):
19.3.1 您保证您通过本平台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含文字、图片、资质证照等)系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因内容权利瑕疵引发的纠纷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9.3.2 转载第三方内容的,应当标明来源且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署名权等合法权益;未取得合法授权的内容不得上传、发布;
19.3.3 因您发布的内容引发权利纠纷,导致本平台被起诉、被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及合理的维权支出),您应向本平台全额赔偿。
第二十条 第三方数据的权利归属与侵权投诉
20.1 本平台展示的第三方机构价格指数,相关数据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归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仅为行业参考目的进行引用并注明来源。如相关第三方机构提出异议,我们将在核实后调整展示方式或停止展示。
20.2 本协议项下对第三方指数的引用,不构成对该指数释义的重新解释,实际业务中的定义以原机构公布的规则为准。
20.3 投诉通知要件:权利人认为本平台上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内容的,应通过客服邮箱kefu@tiekuangshi.com向本平台提交书面通知,通知应包含下列要件:(1)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2)权属证明;(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被投诉内容的具体位置(URL或页面路径);(4)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并愿意承担虚假通知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未满足前述要件的通知,本平台有权不予受理,且不因此承担迟延处理的责任。
20.4 平台处理措施:本平台经核实后,有权依法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同时将投诉通知转送被投诉方。
20.5 反通知机制:被投诉方可在收到转送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本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含身份证明、不侵权的初步证据及关于声明真实性的承诺);本平台将该声明转送投诉人。投诉人在收到转送的声明后15日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本平台可以恢复被删除的内容。
20.6 平台免责边界:本平台对用户发布内容的事先审查不属于法定或约定义务;本平台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侵权行为而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7 恶意投诉的反赔:因权利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本平台或用户损失的,由该权利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8 重复侵权处置:对经查实多次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本平台有权终止其全部服务且不再接受其注册。
第十章 个人信息保护
第二十一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
21.1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是本平台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不会超出实现服务所必需的范围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21.2 关于个人信息的详细范围、处理方式、存储期限、共享情形、您作为信息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以及行使途径,请您详见与本协议同步公示的《隐私保护协议》。该文件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3 术语一致性:《隐私保护协议》中未作特别说明的术语,其含义与本协议保持一致;《隐私保护协议》与本协议就个人信息的处理存在不一致的,以更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主体的约定为准。
21.4 除以下情形外,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1)为完成您明示要求的服务所必需;(2)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要求的;(3)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所必需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十一章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第二十二条 免责事由
22.1 行情数据的免责:本平台的行情数据来源包括市场采集、用户提供、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多种渠道。受信息来源、采集时点、编辑加工等因素限制,我们无法保证所有数据在任何时点都完全准确、完整和及时。相关数据仅供您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您据此进行的交易决策及其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2.2 用户行为的免责:因您向本平台提供的联系资料不准确、不及时更新,导致任何损失或损害的,由您自行负责。
22.3 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本平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责任,但将尽合理努力减少对您造成的影响并及时通知。
22.4 系统维护、网络故障、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电信运营商技术调整等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坏,本平台在采用现有安全技术和足够合理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我们会尽力协助恢复和减少损害后果。
22.5 第三方链接:本平台上的链接可能使您进入其他主体运营的网站或应用。对此外部网站或应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及其所载内容的准确性,本平台不作任何保证,也不对其内容承担连带责任。您的权益受损时,应直接向对应网站或服务的运营者主张。
22.6 通过本平台结识的用户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含线下交易),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责任限制
23.1 就本平台向您提供信息服务所引发的任何赔偿责任,除非经司法裁判认定系本平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本平台的责任上限不超过:就收费服务而言,为引发该责任的相应订单期间内您实际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就免费服务而言,以技术上是合理的范围为限。
23.2 底线条款:本节关于免除或减轻本平台责任的约定,不适用于因本平台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您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形,亦不排除法律强制规定的其他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
23.3 您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互联网服务并非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本协议未能穷尽的对在线服务风险的全部防范措施,需要您自身审慎、理性的判断配合。
第十二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约处置
24.1 分级处置:您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的,本平台可视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24.1.1 首次轻微违规的,给予警告;
24.1.2 警告无效或违规行为较重的,采取限权措施(限制浏览深度、暂停部分功能权限);
24.1.3 对违法违规或虚假的挂牌信息等内容,予以删除、下架、不予推荐展示;
24.1.4 情节严重或反复违规的,中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期间视情况而定;
24.1.5 情节特别严重的,终止账号并拒绝您再次注册;涉嫌违法犯罪的,保存证据并向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24.2 救济程序:我们对您作出前款措施前,会将涉嫌违约的事实及依据告知您,并给予陈述申辩的机会(紧急情况下存在安全风险的即时处置除外);如果您对我们的处置决定不服,可以按照客服渠道申请复核。
24.3 赔偿责任:由于您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平台遭受损失的(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及维权支出),您应予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4.4 自主判断权:本平台有权基于自主判断认定用户行为是否构成违规,以及所采取处置措施的必要程度;除明显缺乏合理依据外,本平台不因前述判断及处置向用户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协议的中止与终止
第二十五条 终止的事由与效力
25.1 自然终止:您不再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本协议自您停止使用之日起终止,但依其性质应当存续的条款除外。
25.2 主动注销终止:您向本平台申请注销账号,并且注销手续办结之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25.3 平台单方终止:您出现本协议第五章第十一条禁止行为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本平台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收回账号(第十二章中的分级处置措施仍可单独适用)。本平台依本条终止协议的,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补偿。
25.4 存续条款: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知识产权条款(第九章)、保密和个人信息留存义务(第十章)、第十五章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继续适用,也不影响双方已经产生的既有债权债务关系。
25.5 协议终止后,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作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的具体规则,按第三章第七条7.3执行。
第十四章 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通知方式
26.1 本平台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发出通知:站内信、APP弹窗、平台公告页发布、注册手机号码短信、《隐私保护协议》中列明的电子邮箱、客服邮箱kefu@tiekuangshi.com发出的邮件。
26.2 视为送达的时间:
26.2.1 以电子邮件发送的,进入对方指定系统或在公告页面公开之时视为送达;
26.2.2 以上述电子方式发出的一般通知,自发送之日起满48小时视为送达;涉及账号处置、下架删除等重要事项的通知,自发送之时起即视为送达。
26.3 您向本平台发出的通知,应当通过客服邮箱kefu@tiekuangshi.com或者拨打400-686-3137等方式送达;紧急事项建议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式以确保送达。
第十五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适用法律
27.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及冲突法规范)。
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
28.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郑州禾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确认:是否需进一步明确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一般条款
29.1 可分割性: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被认定全部或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在诚信基础上协商补充尽可能接近原意的有效替代安排。
29.2 不弃权:本平台延迟或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一次或多次未行使也不妨碍将来再次行使。
29.3 完整协议:本协议连同《隐私保护协议》、平台各频道公示规则,共同构成您与本平台之间关于服务使用的完整合意,取代此前双方就同一主题达成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29.4 语言:本协议以简体中文书就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5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待确认:2026年X月X日】起生效施行。此前有效的旧版《用户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29.6 解释说明:对于本协议内的标题设置,仅出于阅读便利考虑,不影响对相应条款含义的解释。
29.7 联系我们:如对本协议或本平台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与我们联系——客服热线:400-686-3137(工作日法定工作时间接听);客服邮箱:kefu@tiekuangshi.com。
